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鑄造乙級 學科

第21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 是否可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 是否可以適用?

  1. (1)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2. (2)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3. (3) 無法適用
  4.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官方答案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規定,在我國境內以竊取等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進而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者,仍可適用我國營業秘密法,並有加重處罰之規定;其未遂犯亦處罰之。因此「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正確。若僅在境外竊取或使用,管轄與適用另需討論;本題已明示在我國境內竊取,故不因跨境使用而排除適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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