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鑄造乙級 學科

第48題

應對董事會負公司經營成敗之全責者為

題目

應對董事會負公司經營成敗之全責者為

  1. (1) 廠長
  2. (2) 課長
  3. (3) 監察人
  4. (4) 總經理

官方答案

(4) 總經理

解析

依公司法第29條及商業慣例,總經理受董事會聘任,負責綜理公司業務,對董事會負公司經營成敗之全責。廠長、課長屬中基層主管,權責範圍較窄;監察人僅具監督檢查職權,不參與經營決策,不負經營成敗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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