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家具木工甲級 學科

第27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 何處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 何處理?

  1. (1)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2. (2) 可作為農業肥料
  3. (3) 可作為建築土方
  4. (4)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官方答案

(1)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規定,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之污泥屬事業廢棄物,應妥善收集、貯存與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以免污染環境。污泥未經處理不得作為肥料或土方,亦非清潔隊一般廢棄物收運範圍。答 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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