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家具木工乙級 學科
第78題
有關桌案類之定義,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題目
有關桌案類之定義,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 (1) 案是四足縮進,不在四( 角) 腳的
- (2) 几是由三塊板構成,或腿在四( 角) 腳的
- (3) 桌子有抽屜其實也有八隻腳的
- (4) 凡四隻腳的家具都稱為桌子
官方答案
(1) 案是四足縮進,不在四( 角) 腳的、(2) 几是由三塊板構成,或腿在四( 角) 腳的、(3) 桌子有抽屜其實也有八隻腳的
解析
在傳統家具分類中,「案」的造形特徵是四足向內退縮、足不在四角,桌面兩端常向外伸出;「几」則由三塊板構成,或腿設在四角,形制較小;「桌」一般四足位於四角,但為增加承重與收納,寫字桌、大餐桌等可設抽屜,腳數也可能多達八隻。至於「凡四隻腳的家具都稱為桌子」並不成立,因為椅、几、案同樣常為四足,僅憑腳的數量無法判定家具類別,仍須看桌面高度、比例與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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