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家具木工乙級 學科
第30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 (2)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3)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 (4)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官方答案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須有特定目的,並與原目的具合理關聯,除符合法定情形或經當事人同意外,不得任意提供第三人。學校原蒐集應屆畢業生地址是為學籍與聯絡,將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已逾越原目的且無法律依據,構成違法利用;其餘選項屬退貨必要、法定職務或人事管理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