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家具木工丙級 學科
第4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明定當事人對其本人資料享有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刪除、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停止電腦處理,此等權利均以「本人」資料為限。選項3所稱「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屬當事人權利,當事人僅得請求刪除自己之資料,無權干涉他人資料。選項1、2、4均為第3條所明文規範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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