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工業配線甲級 學科
第63題
為控制用電量以免受罰,可以下列何種方式解決?
題目
為控制用電量以免受罰,可以下列何種方式解決?
- (1) 加裝3 E 電驛
- (2) 加裝最大需量電力計
- (3) 加裝過電流電驛
- (4) 加裝瓦時計檢測之
官方答案
(2) 加裝最大需量電力計
解析
為避免用電超過契約容量而遭超約附加費,應加裝最大需量電力計(需量表),連續監測並記錄每 15 分鐘的平均最大需量,必要時搭配需量控制器於接近契約容量時自動卸載非必要負載。依台電營業規章,超過契約容量部分按超出倍數分段加收基本電費,超出越多費率越高。3E 電驛用於三相電動機的欠相、逆相、電壓不平衡保護,過電流電驛防止過載短路,瓦時計僅累計電能,皆不能抑制尖峰需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