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工業配線甲級 學科
第1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享有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上開權利客體均限於「當事人本人」之資料。選項4「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係針對他人資料,非屬該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故為答案4。其餘選項1、2、3均為第3條明文規定之當事人權利,符合法條內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