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工業配線甲級 學科

第1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3.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享有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上開權利客體均限於「當事人本人」之資料。選項4「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係針對他人資料,非屬該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故為答案4。其餘選項1、2、3均為第3條明文規定之當事人權利,符合法條內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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