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工業配線乙級 學科
第5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對其資料享有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複製、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限自己之資料)等。所請求刪除者僅限當事人本人資料,無權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故選項3非該條所規範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