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工業配線乙級 學科

第5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1. (1) 認定不應開發
  2. (2)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3. (3)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4. (4)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官方答案

(2)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若認為已足以判斷開發行為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即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結論。認定不應開發、或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均屬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的情形;補充修正資料再審則是審查過程中的處理方式,並非最終審查結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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