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3梯次 板金甲級 學科

第50題

雇主得僱用童工、女工從事下列那項工作

題目

雇主得僱用童工、女工從事下列那項工作

  1. (1) 坑內工作
  2. (2) 爆炸性、引火性等物質之工作
  3. (3) 散佈有毒氣體或有害輻射線場內工作
  4. (4) 環境清潔

官方答案

(4) 環境清潔

解析

環境清潔不屬於特別危險作業,故雇主得僱用童工或女工從事。依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坑內工作、爆炸性或引火性物質之處理、散布有毒氣體或有害輻射線場所內工作,均屬危險性工作,不得僱用童工或女工;此類規定旨在保護其安全與健康。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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