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板金甲級 學科
第17題
與公務機關有業務往來構成職務利害關係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與公務機關有業務往來構成職務利害關係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與公務機關承辦人飲宴應酬為增進基本關係的必要方法
- (2) 將餽贈之財物請公務員父母代轉,該公務員亦已違反規定
- (3) 機關公務員藉子女婚宴廣邀業務往來廠商之行為,並無不妥
- (4) 高級茶葉低價售予有利害關係之承辦公務員,有價購行為就不算違反法規
官方答案
(2) 將餽贈之財物請公務員父母代轉,該公務員亦已違反規定
解析
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不得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縱使財物透過父母等第三人代轉,實質上仍屬該公務員收受,故仍構成違反規定。與承辦人飲宴應酬並非增進關係的必要方法,且不當飲宴本身即受規範;藉子女婚宴廣邀業務往來廠商,易生不當餽贈或招待之疑慮;以顯低於市價之價格售予承辦公務員,屬變相饋贈,即使外觀為有價購買,仍不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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