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板金乙級 學科

第45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匿名
  2. (2) 委託他人檢舉
  3. (3) 以他人名義檢舉
  4.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官方答案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檢舉貪污瀆職核給獎金,依《貪污治罪條例》及相關獎勵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檢舉人必須以真實姓名檢舉,機關始能確認身分、進行查察,並於案件定罪確定後核發獎金;若匿名檢舉、委託他人或冒用他人名義,均無法確認實際領獎人,依法不予核給獎金。故選 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