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板金乙級 學科
第36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 (2)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3)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4)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官方答案
(1)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以公司財產處理私事屬於公器私用,除浪費公司資源,也可能涉及侵占或背信等法律責任。發現時應先以善意、私下方式立即勸阻,說明此舉不當並給予改正機會;未經查證或勸阻就向主管報告,容易造成誤會;認為不關己事而視若無睹,等於縱容;號召其他同事共同斥責,形同公審,均非適切的職場倫理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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