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板金乙級 學科
第58題
對於職業災害之受領補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對於職業災害之受領補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勞工得將受領補償權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 (2)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3) 勞工若離職將喪失受領補償
- (4) 須視雇主確有過失責任,勞工方具有受領補償權
官方答案
(2)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61條規定,職災『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故選項2正確。同條並明定該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因此選項1『得讓與…』之敘述錯誤。又職災補償依第59條採無過失責任,不論雇主有無過失勞工皆得受領,且權利專屬勞工本人,離職並不喪失,故選項3、4均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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