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冷作甲級 學科
第42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2)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3)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官方答案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5條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雇主責任,但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故選項4正確。選項1稱不需負連帶責任,與法規相反;勞工保險的投保單位只是投保行政上的名義,並非職業災害賠償責任的主體,選項2混淆了投保與賠償;選項3忽略原事業單位的連帶補償責任,承攬廠商雖負雇主責任,原事業單位仍不能因此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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