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自來水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45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侵占罪
- (3) 詐欺罪
- (4) 未違反法令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要求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本人或關係人而獲取不正當利益,遇有利益衝突應行迴避。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弟弟屬二親等旁系血親,為該法所稱關係人;首長對人事進用具實質影響力卻未迴避,即違反該法,故選1。此舉屬人事倫理與利益迴避問題,並不該當侵占罪或詐欺罪等財產犯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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