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自來水管配管丙級 學科
第5題
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部分之責 任為何?
題目
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部分之責 任為何?
- (1) 依承攬契約決定責任
- (2) 視職業災害原因判定是否補償
- (3) 依工程性質決定責任
- (4) 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
官方答案
(4) 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1 條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招人承攬時,仍由原事業單位對承攬人所僱用勞工之職業災害補償,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若承攬人再轉包,原事業單位亦與最後承攬人負連帶責任。因此縱使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雇主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非依契約或工程性質免除。故選 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