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自來水管配管丙級 學科

第56題

下列何者可以做為著作權之標的?

題目

下列何者可以做為著作權之標的?

  1. (1) 藝術作品
  2. (2) 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新聞稿
  3. (3)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
  4. (4) 法律與命令

官方答案

(1) 藝術作品

解析

著作權法第 5 條列舉著作權標的:文學、科學、藝術及其他學術範圍內之著作。藝術作品(繪圖、雕塑、攝影、建築等)屬明文保護標的。第 6 條排除適用:法律、命令、公文、中央/地方機關前開文件之翻譯編輯物、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公務員職務上草擬之新聞稿、演說論述等,均非著作權標的。故選項 2、3、4 均排除,唯選項 1 符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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