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自來水管配管丙級 學科
第33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 (1) 放無薪假期間
- (2)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 (3) 請事假期間
- (4) 職災醫療期間
官方答案
(2)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4 款,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所以「發生計算事由之前 6 個月」正是計算平均工資所採計的期間。同法施行細則另規定,計算事由發生日、職業災害尚在醫療期間、留職停薪及無薪假期間等不列入計算;請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也無法計入工資日數。因此只有前六個月這個期間得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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