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鋼筋甲級 學科

第62題

下列何者不宜作為工程契約估價中漲價調整之依據

題目

下列何者不宜作為工程契約估價中漲價調整之依據

  1. (1) 物價指數
  2. (2) 材料價格
  3. (3) 工程數量
  4. (4) 工資的變化

官方答案

(3) 工程數量

解析

漲價調整(物價調整)處理的是單價隨時間變動的風險,因此必須以能反映價格水準的指標為依據。物價指數由主管機關定期公布,是整體物價波動的客觀基準;材料價格與工資變化直接對應成本構成,實務上常以特定材料價款或工資指數的占比加權計算調整金額。工程數量屬於「量」的範疇,履約中數量增減另依契約的數量變更、實作數量結算規定處理,與單價漲跌無關,因此不宜作為漲價調整的依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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