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45題
柱主筋續接時,應在
題目
柱主筋續接時,應在
- (1) 柱高2 / 3 以下
- (2) 柱高3 / 4 以下
- (3) 柱頭
- (4) 柱頂部位續接,才不致影響強度
官方答案
(1) 柱高2 / 3 以下
解析
柱為主要受壓構件,其彎矩在樓板梁柱接頭(柱頭、柱頂)附近最大,柱中段彎矩最小、應力較小,故主筋續接應避開高應力之接頭區,置於柱高中、下段。選項3柱頭、選項4柱頂均屬梁柱接頭高應力區,於此續接會削弱構材強度且不利錨定,故錯。規範與施工慣例要求柱主筋續接位置應在柱高約2/3以下(下部區域),且同斷面續接筋量不得過半並應錯開排列,使任一斷面均有足夠連續主筋承受軸力與彎矩。選項2柱高3/4以下範圍過大,仍可能含高應力區,故以選項1較符合置於下部、遠離接頭之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