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6題
營業秘密受侵害時,請問下列請求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題目
營業秘密受侵害時,請問下列請求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 (1) 確認該營業秘密是否已經超過保護期限
- (2) 查詢洩漏營業秘密之員工是否違反競業禁止條款
- (3) 確認該營業秘密是否辦理登記
- (4) 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檢舉或請求協助
官方答案
(4) 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檢舉或請求協助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只要符合非公開、具經濟價值、已採合理保密措施這三項要件,即受保護,不需辦理登記,也沒有固定的保護期限;只要秘密性維持,就持續受保護。因此查核保護期限或確認是否登記,都不是救濟前提。員工是否違反競業禁止,屬於契約爭議,與侵害救濟無直接關聯。權利人可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檢舉或請求協助,並循民事、刑事途徑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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