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28題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 刑?
題目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 刑?
- (1) 背信罪
- (2) 侵占罪
- (3) 詐欺罪
- (4) 工商秘密罪
官方答案
(3) 詐欺罪
解析
負責人以不實的薪資資料向勞保局、健保署申報較低的投保薪資,使保險人陷於錯誤而少收保險費,行為人因而獲得少繳保費的財產上不法利益,構成刑法上的詐欺(得利)罪。背信罪處罰的是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違背任務;侵占罪是將所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工商秘密罪處罰無故洩漏或盜用營業秘密,均與短報投保薪資有別。除刑責外,勞工保險條例與全民健康保險法另有補繳保費及罰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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