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28題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 刑?

題目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 刑?

  1. (1) 背信罪
  2. (2) 侵占罪
  3. (3) 詐欺罪
  4. (4) 工商秘密罪

官方答案

(3) 詐欺罪

解析

負責人以不實的薪資資料向勞保局、健保署申報較低的投保薪資,使保險人陷於錯誤而少收保險費,行為人因而獲得少繳保費的財產上不法利益,構成刑法上的詐欺(得利)罪。背信罪處罰的是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違背任務;侵占罪是將所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工商秘密罪處罰無故洩漏或盜用營業秘密,均與短報投保薪資有別。除刑責外,勞工保險條例與全民健康保險法另有補繳保費及罰鍰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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