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70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 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 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2) 消防講習
- (3) 衛生講習
- (4) 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4)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團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的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 5000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以強化其環境保護觀念;講習由處分機關通知安排,屬環境教育的一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消防講習、衛生講習分別屬於交通、消防與食品衛生等領域,與違反環保法規所受的處分沒有對應關係,故選項 4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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