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70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 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 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1.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2. (2) 消防講習
  3. (3) 衛生講習
  4. (4) 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4)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團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的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 5000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以強化其環境保護觀念;講習由處分機關通知安排,屬環境教育的一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消防講習、衛生講習分別屬於交通、消防與食品衛生等領域,與違反環保法規所受的處分沒有對應關係,故選項 4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