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77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 (2)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3) 經常遲到早退者
-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官方答案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款、第2款規定,勞工對雇主或其家屬實施暴力、脅迫,或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製品等,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4「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符合暴力行為要件,為正確答案。選項1曠工3日僅得經預告終止(同法第11條第3款);選項2緩刑非確定終局判決,不符終止事由;選項3遲到早退屬勞務不良,須經預告或依獎懲辦法處理,不得逕行終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