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24題

截切錯誤而變短之鋼筋

題目

截切錯誤而變短之鋼筋

  1. (1) 仍可綁紮於原使用位置
  2. (2) 可於較短鋼筋處(同直徑者)使用
  3. (3) 銲接完成後再予截切一次
  4. (4) 丟棄不用

官方答案

(2) 可於較短鋼筋處(同直徑者)使用

解析

鋼筋因截切錯誤而變短時,只要直徑相同,便可改用於設計長度較短的位置,例如短跨或錨定、搭接需求較短處,以有效利用材料、減少浪費。但不可直接綁紮於原設計位置,因為長度不足會使錨定長度或搭接長度不夠,影響構件受力與結構安全。銲接後再截切一次無法補足長度,也沒有意義;全部丟棄雖不會影響安全,卻不符材料有效利用原則。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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