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5題
與公務機關接洽業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與公務機關接洽業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唆使公務機關承辦採購人員配合浮報價額,僅屬偽造文書行為
- (2) 口頭允諾行賄金額但還沒送錢,尚不構成犯罪
- (3) 沒有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花錢疏通而已,並不違法
- (4) 與公務員同謀之共犯,即便不具公務員身分,仍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處刑
官方答案
(4) 與公務員同謀之共犯,即便不具公務員身分,仍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處刑
解析
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規定,與具公務員身分者共犯該條例之罪,即使本身不具公務員身分,仍依該條例處斷;刑法第31條也明定無特定關係者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仍以正犯或共犯論。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均可能構成行賄罪,不以實際交付金錢為必要;假借疏通、關說而給付不法利益,也可能觸法。故選項4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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