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76題

截切錯誤而變短之鋼筋

題目

截切錯誤而變短之鋼筋

  1. (1) 銲接完成後再予截切一次
  2. (2) 丟棄不用
  3. (3) 仍可綁紮於原使用位置
  4. (4) 可於較短鋼筋處(同直徑者)使用

官方答案

(4) 可於較短鋼筋處(同直徑者)使用

解析

截切錯誤導致鋼筋變短時,不應直接丟棄(浪費材料),也不宜勉強綁紮於原設計位置(長度不足會影響結構安全)。正確作法是改用於同直徑、但所需長度較短之處(選項4),例如箍筋或短筋位置,以物盡其用。鋼筋焊接後再截切(選項1)並非必要且可能影響品質,故答案為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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