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76題
截切錯誤而變短之鋼筋
題目
截切錯誤而變短之鋼筋
- (1) 銲接完成後再予截切一次
- (2) 丟棄不用
- (3) 仍可綁紮於原使用位置
- (4) 可於較短鋼筋處(同直徑者)使用
官方答案
(4) 可於較短鋼筋處(同直徑者)使用
解析
截切錯誤導致鋼筋變短時,不應直接丟棄(浪費材料),也不宜勉強綁紮於原設計位置(長度不足會影響結構安全)。正確作法是改用於同直徑、但所需長度較短之處(選項4),例如箍筋或短筋位置,以物盡其用。鋼筋焊接後再截切(選項1)並非必要且可能影響品質,故答案為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