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66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 (2)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3)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4)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官方答案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除非有當事人同意或法定例外。學校蒐集畢業生住家地址係基於學籍與畢業相關目的,將之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已逾越原特定目的,且無當事人同意,構成違法利用,故選項1違反個資法。選項2公司於人事管理目的內揭示績優員工姓名、選項3網購為退貨提供地址予宅配(履約必要)、選項4縣市府提供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法定職掌),均屬特定目的內之合法利用。答案為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