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鋼筋丙級 學科

第54題

禁菸場所負責人未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要罰該場所負責人多少元?

題目

禁菸場所負責人未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要罰該場所負責人多少元?

  1. (1) 2 千至1 萬
  2. (2) 20 萬至100 萬
  3. (3) 1 萬至5 萬
  4. (4) 1 萬至25 萬

官方答案

(3) 1 萬至5 萬

解析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的禁菸標示;場所負責人未設置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這是課予場所管理者的責任,與吸菸者個人在禁菸場所吸菸的罰則不同。20萬至100萬元屬於對製造、輸入或廣告等重大違規的罰鍰額度,並非未設標示的罰則;2千至1萬元及1萬至25萬元也不是本項的法定額度。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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