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模板甲級 學科
第39題
建築法所稱之承造人為何?
題目
建築法所稱之承造人為何?
- (1) 建造該建築物之申請人
- (2) 監造該建築物之建築師
- (3) 建造該建築物之營造廠商
- (4) 建造該建築物之工地主任
官方答案
(3) 建造該建築物之營造廠商
解析
依建築法第11條規定:「本法所稱承造人,為建造該建築物之營造廠商。」承造人係指實際施作建築工程、負責施工品質與安全的營造廠,不同於起造人(業主)、設計人(建築師)或監造人。工地主任為營造廠派駐現場之管理代表,並非法定之承造人。故答案為建造該建築物之營造廠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