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模板甲級 學科
第71題
公共工程採購契約廠商履約有下列哪些情形,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題目
公共工程採購契約廠商履約有下列哪些情形,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 (1) 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
- (2)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 (3) 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 (4)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官方答案
(1) 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2)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4)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解析
依政府採購法及採購契約要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包括: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法令情節重大(選1)、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選2)、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選4)。選項3錯誤,其文字為「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與規定之「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相反,故不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