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乙級專案 模板乙級 學科
第60題
圓木材為模板支撐,其末梢直徑不得小於
題目
圓木材為模板支撐,其末梢直徑不得小於
- (1) 7 . 5
- (2) 12
- (3) 4 . 5
- (4) 15 公分以上
官方答案
(1) 7 . 5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36條第2項規定,圓木材作為模板支撐(支柱)時,其末梢直徑不得小於7.5公分,以確保足夠斷面承受軸向壓力並防止屈曲破壞。12、15公分為較大尺材規格,4.5公分則低於法規最低標準,不足以保障施工安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