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乙級專案 模板乙級 學科

第60題

圓木材為模板支撐,其末梢直徑不得小於

題目

圓木材為模板支撐,其末梢直徑不得小於

  1. (1) 7 . 5
  2. (2) 12
  3. (3) 4 . 5
  4. (4) 15 公分以上

官方答案

(1) 7 . 5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36條第2項規定,圓木材作為模板支撐(支柱)時,其末梢直徑不得小於7.5公分,以確保足夠斷面承受軸向壓力並防止屈曲破壞。12、15公分為較大尺材規格,4.5公分則低於法規最低標準,不足以保障施工安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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