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模板乙級 學科

第40題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 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 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1. (1) 違反公平交易法
  2. (2) 工商秘密罪
  3. (3) 侵占罪
  4. (4) 侵害著作權罪

官方答案

(3) 侵占罪

解析

會計因執行業務而持有公司的帳款,卻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將款項轉入妻兒戶頭,屬於易持有為所有的侵占行為,該當刑法第336條第2項的業務侵占罪。公平交易法規範市場競爭秩序,與此無關;工商秘密罪涉及洩漏或盜用營業秘密;侵害著作權罪則保護著作財產權,均與侵占公司款項不同。因此本題應選侵占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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