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模板乙級 學科
第6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消防講習
- (2) 衛生講習
-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4) 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4)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第 18 條第 1 項及環境保護用藥管理法相關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消防講習、衛生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分別依消防法、衛生相關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不適用本題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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