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模板乙級 學科
第21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 腦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 腦程式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下列何者?
- (1) 公司
- (2)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 (3)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 (4)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官方答案
(1)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若契約未特別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屬,原則上由雇用人享有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仍歸實際創作之受雇人。本題工程師因職務編寫程式,且無特別契約約定,故著作財產權歸公司,不是公司與工程師共有,也不是工程師個人或全體股東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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