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模板乙級 學科
第56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
- (1) 會計作業
- (2) 游離輻射作業
- (3) 噪音作業
- (4) 粉塵作業
官方答案
(1) 會計作業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包括:高氣壓、輻射、粉塵、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鉛、四烷基鉛、鎘、汞、噪音、振動、缺氧、硫化氫、鋁燒結爐、VDT 作業等。會計作業屬一般辦公室行政工作,不涉及上述有害因子,故非屬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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