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模板丙級 學科

第4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2.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3.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4. (4)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勞工對雇主、其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時,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3「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符合暴力行為構成要件。選項1連續曠工3日屬第2款(需連續);選項2遲到早退屬第3款(需經勸導無效);選項4判刑緩刑不構成終止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