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模板丙級 學科
第1題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 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 之何種罪刑?
- (1) 偽造文書罪
- (2) 詐欺罪
- (3) 洩漏工商秘密罪
-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4) 侵占罪
解析
A 因執行會計業務而持有公司的款項,屬於「因業務關係而持有他人之物」,其將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易持有為所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的行為,構成刑法上的侵占罪(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罪的重點在於偽造或變造文書內容;詐欺罪須以欺瞞方法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洩漏工商秘密罪則是把業務上知悉的祕密洩漏給他人。三者均與「擅自把持有的款項據為己有」不同,故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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