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模板丙級 學科
第27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 (1) 可作為農業肥料
- (2)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 (4) 可作為建築土方
官方答案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環保法規,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之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污泥可能含有害物質,若未妥善處理會造成環境污染。不可作為農業肥料(可能含重金屬等有害物質),不得隨意交由清潔隊處理(需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辦理),也不可作為建築土方使用。必須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進行妥適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