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模板丙級 學科
第30題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註 冊才能主張商標權?
題目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註 冊才能主張商標權?
- (1) 不一定,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 (2) 否,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 (3) 不一定,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TO 會員國
- (4)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官方答案
(4)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解析
商標權採「屬地保護原則」,依我國商標法註冊取得的權利,效力範圍僅及於我國境內,不及於其他國家。因此商品要行銷到國外並在當地主張商標權,就必須依該國法令另行申請註冊;即使透過馬德里協定等國際機制,也只是簡化多國申請程序,仍須在當地取得註冊。選項1、3把重點放在有無簽訂相互承認協定或是否為WTO會員,但這些身分並不會使我國註冊商標自動在當地生效,仍須逐一申請,故不正確。選項2誤認商標權可跨國通用,亦與屬地原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