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熱處理丙級 學科
第33題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舉行下列何種會議?
題目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舉行下列何種會議?
- (1) 研討會
- (2) 辯論會
- (3) 公聽會
- (4) 聽證會
官方答案
(3) 公聽會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開發行為經審查認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者,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於此階段,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舉行公聽會,聽取當地居民及相關單位意見,作為審查參考,故選3。研討會非法定會議形式;辯論會亦非本法所定;聽證會多見於其他行政領域。綜上,第二階段環評依法應舉行公聽會以廣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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