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熱處理丙級 學科
第52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官方答案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時,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曠工須無正當理由繼續3日,或1個月內累計達6日;經常遲到早退非本條事由;受刑之宣告若諭知緩刑,也不符合同條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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