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熱處理-一般鹽浴熱處理乙級 學科

第60題

凡建築物高度在

題目

凡建築物高度在

  1. (1) 40 公尺
  2. (2) 10 公尺
  3. (3) 20 公尺
  4. (4) 30 公尺以上均必須裝避雷針

官方答案

(3) 20 公尺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避雷設備之規定,凡建築物高度在二十公尺(20公尺)以上者,均應設置避雷針等避雷設備,以降低雷擊造成之人員傷亡與火災風險。此高度門檻為一般性強制規定,針對易受雷擊之高聳建築提供防護。其餘10、30、40公尺並非該法規標準門檻,故正確為20公尺。實務上避雷系統尚須配合引下線與接地裝置,方能發揮分流與接地功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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