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熱處理-一般鹽浴熱處理乙級 學科
第56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2)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4) 經常遲到早退者
官方答案
(1)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包括:對雇主、雇主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選項1「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即屬此款,雇主無須預告即得解僱。選項2非連續曠工1個月累計3日,未達法定「1個月曠工達6日」;選項3受緩刑諭知者不符「未諭知緩刑」要件;選項4經常遲到早退非法定事由。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