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3年 第1梯次 工業電子丙級 學科

第32題

使用電烙鐵進行焊接工作時,不小心將電烙鐵頭碰觸到手,造成起水泡、紅腫、傷到真 皮,這是屬於

題目

使用電烙鐵進行焊接工作時,不小心將電烙鐵頭碰觸到手,造成起水泡、紅腫、傷到真 皮,這是屬於

  1. (1) 第一度灼傷( 表皮灼傷)
  2. (2) 電灼傷
  3. (3) 第二度灼傷( 中層灼傷)
  4. (4) 第三度灼傷 ( 深度灼傷)

官方答案

(3) 第二度灼傷( 中層灼傷)

解析

灼傷深度分三度:第一度僅傷表皮,皮膚發紅、疼痛但不起水泡;第二度傷及真皮層,會紅腫、劇痛並起水泡;第三度傷及全層皮膚甚至皮下組織,呈焦黑或蠟白、痛覺可能喪失。題幹已明示「起水泡、紅腫、傷到真皮」,符合第二度灼傷。至於電灼傷,是依致傷來源(電流)分類,並非依組織傷害深度分度,不能與度數混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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