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視聽電子甲級 學科

第24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1. (1)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2. (2)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3. (3) 不安全的動作
  4. (4) 不衛生的習慣

官方答案

(4)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職業災害原因常以「不安全狀況」與「不安全行為」兩大類來概括:不安全的機械設備、不安全的環境狀況屬於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的動作則屬於人的不安全行為。不衛生的習慣不屬於這兩類概括原因,通常應歸入個人因素或衛生管理問題。因此預防職災應從設備防護、環境改善及行為管理著手,而不是把它列為概括原因。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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