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視聽電子甲級 學科
第24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 (1)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 (2)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 (3) 不安全的動作
- (4) 不衛生的習慣
官方答案
(4)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職業災害原因常以「不安全狀況」與「不安全行為」兩大類來概括:不安全的機械設備、不安全的環境狀況屬於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的動作則屬於人的不安全行為。不衛生的習慣不屬於這兩類概括原因,通常應歸入個人因素或衛生管理問題。因此預防職災應從設備防護、環境改善及行為管理著手,而不是把它列為概括原因。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