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視聽電子甲級 學科

第4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1. (1) 移送警察局
  2.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3. (3) 勸導改善
  4. (4) 接受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稽查人員執行檢查、查核或索取資料時,人民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無故拒絕提示身分證明,屬於妨礙稽查的行為,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此為行政罰,並非移送警察局,也不是單純勸導或環境講習。隨地丟垃圾本身另依相關規定處罰,拒絕配合身分查驗則適用上述罰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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