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視聽電子甲級 學科
第53題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 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 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公務員若沒有收現金,就沒有罪
- (2) 只要工程沒有問題,某甲與監工及驗收等相關公務員就沒有犯罪
- (3)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 (4) 因為不是送錢,所以都沒有犯罪
官方答案
(3)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即構成犯罪;「不正利益」不以現金為限,接受招待喝花酒、出國旅遊均屬之。監工與驗收屬該公共工程的職務行為,廠商甲提供招待亦涉行賄罪,雙方都可能觸法。犯罪成立與否不以工程有無瑕疵或是否交付現金為要件,故其餘敘述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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